泰安港澳通行证续签指南
随着港澳旅游、探亲等需求日益频繁,不少泰安市民会遇到港澳通行证签注到期需续签的情况。为避免因材料不全、流程不清耽误行程,泰安人官网整理出一份清晰易懂的港澳通行证续签指南,从办理条件到费用时限逐一说明,助你顺利完成续签手续。
办理条件
1.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
2.持有泰安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
3.再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受理机构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2.内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审核,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环山路226号),电话:0538-8275264、12367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泰山接待大厅(东岳大街20号),电话:0538-8281298
泰安市公安局出入境岱岳接待大厅(泰山大街439号),电话:0538-8566626
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点(南天门大街2555号),电话:0538-893688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续签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6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